独家直击!突发!中庚置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,庚星股份原控股股东深陷信息披露违法泥潭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8 22:08:48 227 0条评论

突发!中庚置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,庚星股份原控股股东深陷信息披露违法泥潭

北京 - 2024年6月14日 - 据可靠消息,A股上市公司庚星股份(002861.SZ)的原控股股东中庚置业集团(以下简称“中庚集团”)于2024年6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《立案告知书》,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证监会决定对中庚集团立案调查。

这起事件的发生,为庚星股份以及中庚集团蒙上了阴影。作为曾经的“地产航母”,中庚集团如今可谓是屋漏偏逢连夜雨。此前,中庚集团就已深陷债务危机,并有多个项目被曝延期或停工。此次证监会的立案调查,无疑是给了中庚集团又一记重创。

事件始末

据悉,证监会对中庚集团的立案调查,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展开:

  • 中庚集团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,对自身财务状况进行了虚假陈述,夸大公司盈利能力;
  • 中庚集团未及时披露重大信息,包括公司债务违约、项目延期等情况;
  • 中庚集团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,导致信息披露失真。

庚星股份受影响

中庚集团被立案调查,也必然会对庚星股份产生负面影响。作为中庚集团曾经的控股子公司,庚星股份在过去几年中一直受益于中庚集团的资源和资金支持。然而,随着中庚集团自身陷入困境,庚星股份也无法避免地受到波及。

目前,庚星股份的股价已经出现下跌趋势。截至2024年6月14日午间收盘,庚星股份股价报收10.25元/股,跌幅为2.02%。

事件后续

证监会对中庚集团的立案调查,仍在进行之中。最终调查结果如何,将对中庚集团和庚星股份产生重大影响。

有分析人士认为,中庚集团被立案调查,可能会引发一连串的债务违约和项目烂尾事件。此外,中庚集团的高管也可能因涉嫌违法犯罪而受到法律制裁。

庚星股份的未来

中庚集团被立案调查,无疑给庚星股份的未来发展蒙上了阴影。作为一家曾经风光无限的上市公司,庚星股份如今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。

庚星股份能否走出困境,还有待观察。但可以肯定的是,中庚集团被立案调查,将成为庚星股份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。

河南构建全链条服务体系,推动“以旧换新”加速进行

郑州 - 6月12日,在全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河南站启动仪式上,河南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,将着力构建全方位服务体系,不断完善回收网络、培育回收主体、创新回收模式、规范处理流程,推动“以旧换新”工作提速增效,助力绿色消费和高质量发展。

政策利好叠加,需求潜力巨大

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,汽车、家电、家装厨卫等大宗消费品更新换代需求日益旺盛。据统计,河南省汽车总保有量达2200万辆,全省达到安全使用年限、但仍在使用的旧家电近2000万件,更新换代的需求和潜力巨大。

为顺应消费升级趋势,河南省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政策措施,从补贴、税收、信贷等多方面给予支持。其中,在汽车领域,对报废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车的,给予新能源车1万元、2.0排量以下燃油车7000元的定额补贴;在家电领域,重点支持废旧家电回收体系改造提升,便利居民交旧换新;在家装厨卫领域,鼓励市县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绿色智能家居产品购买补贴政策,省财政对各地财政实际支出给予不超过30%奖补。

全链条服务体系,畅通回收利用渠道

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,河南省聚焦重点领域,着力构建全链条服务体系,推动“以旧换新”工作取得更大成效。

**一是完善回收网络规划布局。**按照“一市一网、一县一网”的目标,加快推进回收网点建设,不断延伸回收触角,织密回收服务网络,确保回收服务便利可及。

**二是培育多元化、规模化回收主体。**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回收利用活动,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,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综合实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回收利用企业。

**三是探索创新回收模式。**推广“互联网+”回收模式,依托线上平台、线下网点,构建回收服务信息共享平台,实现回收服务便捷化、智能化。

**四是做好规范化处理等任务。**加强对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,推动废旧物资回收拆解规范化、产业化,促进再生资源有效利用。

多方合力,推动绿色消费

“我们将联合家电售后企业做好上门回收服务,为消费者提供更便捷的收旧换新体验。”家电销售企业代表表示。

“作为废旧家电的终端处置企业,我们将与家电生产、销售、回收企业一起,真正让废旧家电‘资源再生、变废为宝’。”废旧回收企业代表表示。

河南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,将着力构建全方位服务体系,不断完善回收网络、培育回收主体、创新回收模式、规范处理流程,推动“以旧换新”工作提速增效,助力绿色消费和高质量发展。

The End

发布于:2024-07-08 22:08:48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72度新闻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